• 2009年提案

    关于支持国内企业加快实施跨国并购战略的提案

      建议承办单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人民银行

      通过跨国并购,以股权合作方式分享其他国家的自然资源、技术、品牌与销售渠道,是提升中国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扭转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分工链中的不利地位、增强中国制造业可持续发展后劲的有效途径。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有实力的中国企业抓住机遇加大跨国并购的步伐。

      海外并购是提升中国制造业国际分工地位的有效途径。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制造业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对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核心技术、品牌和销售渠道大多数掌握在发达国家实体企业手中,中国制造业长期以来始终处于国际产业分工链中的中低端,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以极大的劳动力资源消耗、能源与环境消耗,生产了全球约30%的商品,却只获得国际同类商品价值五分之一的回报,实物产出的份额与价值获得份额严重分离。


      通过跨国并购,采取股权合作的方式,共享其他国家的自然资源、技术、品牌和销售渠道,特别是参股发达国家的技术领先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是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扭转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分工链中的不利地位、增强中国制造业可持续发展后劲的有效途径。同时也使我国的巨额外汇储备多了一个安全长久的投资渠道,也必将倒逼国企加快改革步伐,是事关国运的大跨越。 

      建议:

      1.成立海外并购领导协调小组。建议由国家发改委或更高一级的部门牵头组建“海外并购领导协调小组”,由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外交部、外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各部门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

      2.简化跨国并购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对国内企业跨国并购的审批程序比较复杂,费时费力。这在当前国际市场剧烈动荡、机遇转瞬即逝的情况下,会延误许多并购时机。建议适当放宽有关审批条件,对于有时间要求的跨国并购申请,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并购,采取依法特事特办、快办的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3.设立“境外收购基金”。基金可通过社会募集、政府相关部门出资等方式设立,委托专业投资机构管理,对国内企业跨国并购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4.鼓励银行加大跨国并购贷款支持力度。商业银行可以在银监会关于并购贷款风险指引的原则下,发放海外并购贷款,鼓励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加入到“走出去”的行列中;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可加大对中国企业境外并购的贷款支持力度,营造一个好的融资环境。 

      5.与国家产业振兴计划以及地方的产业升级相结合。政府应当引导中国出海企业将并购重点放在产业振兴计划中涉及到的行业,以及地方“产业升级”涉及到的行业,从而使跨国并购行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安排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风险评估与保障体系,鼓励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机构向对走出去并购欧美实体公司的中国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7.加强政府与被投资国政府的交流和减轻企业境外收入税收负担。中国政府应当加强和被投资国政府的交往和沟通,为出海企业创造良好的并购环境。同时加大对企业境外收入所得的倾斜力度,通过税收减免、亏损退税、关税优惠等方式降低企业的海外税收。

      执笔人:熊焰 北京产权交易所董事长、并购公会第三届(2007)轮值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