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提案

    关于改进并购监管、促进并购发展的建议

      2010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通过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将工作分解到12个部委局及各省市政府。

      从并购市场一年多以来的表现看,促进政策激励效果虽有显现,但“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等现象的改观不明显,在某些行业,民企“节节退出”,外企难有表现,国企垄断范围不断扩大,市场竞争力、创业激情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呈现退步、退出迹象。

      2011年,国有企业在本土和海外能源资源等资金密集型并购领域,继续一马当先,但在提升产业竞争力方面表现平庸。民企在海外品牌、技术、全球供应网络等并购领域,表现积极,涨幅超过上年一倍多,外资并购徘徊不前,上市公司并购乏善可陈。2011年并购交易量略高于2010年,但交易额却低于2010年。如果除去房地产领域新增并购交易,2011年本土并购交易明显退步。这一情形的出现,既与一些促进措施演变成了过度监管措施有关,也与长期存在的并购支付工具贫乏,一些法律条文限制了并购交易有关。

      我国能否在克服金融和欧债危机影响的同时,积极发挥并购带动资本、管理、知识、技术和信息流动的作用,顺势加快产业转型和升级,运用并购创新价值、创意发展模式和节约、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提高本土产业的全球竞争力,关键取决于能否将《意见》既定的各项目标,嵌入各项并购监管规制和监管工作中,并根据全球和本土发展变化,改进、优化有利于促进并购发展的法律、监管程序和措施,构筑国企、民企、外企公平有序竞争的环境,保护并购参与者在境内外的合法权益。

      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立跨部委的并购咨询委员会,出台《意见》实施细则。

      根据《意见》确立的原则,成立并购咨询委员会,适当吸收并购行业组织和市场专家参加该委员会。抓紧制定和落实《意见》实施细则。


      二、丰富并购融资渠道和工具。

      调整现有并购贷款限制向非企业、非同业并购贷款的规定,放宽并购债务资金筹措来源,允许非银行金融、准金融机构,从事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的法人组织,为有关联和非关联的并购交易、同业或非同业并购、企业和非企业并购主体,拆借短期和中长期资金,并由资金拆借双方根据风险,自行协商确定利率。允许为并购公开和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券。允许资金拆借双方根据风险,选择是否接受未来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和担保。放开债股互转限制,放宽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换股收购条件,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改革完善证券发行和并购重组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提高并购交易的支付能力,丰富风险控制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持牌和非持牌金融机构和行业组织,组建主导和参与并购的基金。


      三、取消或大幅简化行政性并购审批,提高经济安全审查标准和程序的透明度,改进反垄断监管。

      并购监管应区别反垄断法普遍性适用、国资特别监管和经济安全审查中的主体差异性,取消或大幅简化对非国有企业并购和风险防范能力进行的行政审查和审批措施。对并购涉及反垄断、融资、就业、劳保、环保、外汇、产业政策等规定的,以监督参与者履行合规义务和备案为主,最大限度减少前置审批。反垄断审查要多附条件放行,少做预防性反垄断判断或否定交易,加强反垄断行为的查处。建立并购反垄断审查豁免行业和企业名单,积极推动双边和多边合作,提高并购交易效率,降低监管增加的成本。改进跨区域并购分税和统计方法,简化免税并购申报程序,扩大促进转型升级、控制权合并、企业分立等并购交易的免税范围。建立行业经济增加值、单位产品能耗、生产效率、并购绩效等强制挤出指标,鼓励和支持指标优异企业进行并购,遏制低效率企业并购高效率企业现象继续。

      四、尽快制定促进海外并购投资保护制度。

      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及行业组织的作用,为企业参与全球并购投资创造安全的环境,增强计划赴海外并购企业的信心。

      五、完善并购交易外部治理规则,防范海外和国企并购中的风险。

      建立并购主体内部代理人职责、问责、免责机制,发挥外部财务、法律、审计、评估等顾问的咨询和治理作用,形成完整的内外部并购治理和风险控制体系,从而确保政府部门能将有限资源用于维护市场秩序,监督内外部代理人履行职责和遵守规则,确保国有企业并购决策前,已经获得外部专业顾问的独立咨询意见,确保使用了社会公众资源的海外并购,至少取得包括本土专业机构在内的专业独立意见。

    执笔人:

    费国平 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执行会长
    洪 涛 并购公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及并购基金委员会副主任、宏源证券并购私募融资部总经理
    杨 斌 并购公会并购金融委员会主任、 浦发银行总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徐翌成 并购公会跨境并购委员会主任、 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单俊葆 并购公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主任、 中金公司(上海)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王 平 并购公会并购基金委员会主任、 深圳龙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 佳 并购公会并购税务委员会主任、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本地市场主管合伙人
    权忠光 并购公会并购评估委员会主任、 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总裁

    并购公会理事联合署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叶有明 乔丹投资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总裁
    张晓森 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 梅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沈功伟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姜山赫 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顾宁珂 中节能华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谢思敏 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