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提案

    关于打造并购金融聚集区的提案


    在经济新常态下,传统化、单一化的并购金融已经难以满足资源整合、产业整合、区域整合、资本整合,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需求,需要进一步整合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并购金融聚集区融合产业功能与金融功能,集聚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制度创新、营造产业生态环境。一方面,通过并购金融产业集聚集群,创新国家和区域重点开发改造地区的投融资机制体制;另一方面,调动多方积极性,鼓励并购金融机构共同为国家、区域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发展、企业重组并购、产业提升整合等提供金融服务,达到并购金融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我们建议:


    1.打造并购金融聚集体系。在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苏州、厦门等地加快引进上市公司、产业集团,积极培育总部型、功能型、创新型并购金融企业,如并购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银行投资银行部、券商直投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大力引进国际知名、具有丰富从业背景与良好业绩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公司等并购金融中介机构;有序引进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广泛汇集整合金融、产业、人才、项目、信息资源,打造并购金融聚集体系。


    2.推动并购金融聚集多业态协同发展。目前,并购金融聚集区主要有并购大厦、并购金融街区、并购基金小镇、并购金融港等多种业态。按照不同并购金融聚集业态的建设及发展需求,建立多业态并购金融聚集区协调推进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具有代表性及影响力的重大并购项目,在并购金融聚集区功能培育上实现突破。另一方面,结合区域经济、区域产业需求,引导不同规模、投资方向、运作模式的并购金融机构匹配进驻不同业态的并购金融聚集区,降低并购成本,提高并购交易效率,提高并购成功率。


    3.完善并购金融聚集区政策环境。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地区产业政策层面上对并购金融聚集区形成全方位政策支持。推动各类并购金融创新政策、措施及功能平台在并购金融聚集区先行先试,探索发展跨境并购金融,拓宽境外收购融资渠道,提升跨境投资并购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探索完善有利于并购金融机构及并购金融服务机构进驻和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在现有产业扶持政策、金融产业专项扶持政策框架下,出台针对并购金融发展的专门政策,设立并购金融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推动并购金融业合理集聚、健康发展。


    4.完善并购人才服务体系。优化并购金融聚集区的金融人才配套服务,提供安居服务、医疗保健、教育培训、出入境服务、子女教育等方面便利;加大金融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院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等单位合作,支持其在集聚区内设立教育场所、培训基地、研究中心等,探索开展并购领域专业教育培训,增强并购金融人才培养的正规性、系统性和权威性。


    5.政府增强协调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为并购金融聚集区内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如对并购重组涉及的相关审批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专人受理,缩短行政审批办理周期;对符合条件的、并购重组中涉及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能源评估、资质证明、资产权属证明等相关批准文书,按更名方式直接办理等。引进“业界自治”制度,更多考虑金融机构需求,更好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规范作用。


    6.推进并购金融聚集区配套功能完善。并购金融聚集区要由形态建设逐步转向功能集聚,实现集约化发展。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各集聚区整体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科学规划企业用地、项目用地、交通道路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等。走特色化、专业化招商道路。打造商务环境优越、交通功能便捷、配套设施完善的并购金融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