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购业务与法律保障 | 第二十届中国并购年会暨第九届中国并购基金年会回顾

    作者:CMAA 来源: 日期:2023-12-7 16:12:42 人气:3 加入收藏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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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6日,以“智能制造、金融创新与并购成长”为主题,第二十届中国并购年会暨第九届中国并购基金年会在苏州独墅湖世尊酒店圆满举办。值此并购公会成立20周年,在中国并购领域深具影响力的两大品牌年会联合呈现行业峰会,具有里程碑意义。本届年会由全国工商联、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指导,全联并购公会、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基金博物馆联合主办,苏州市金融发展研究会协办。全国工商联领导、苏州市政府领导、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莅会,业界顶级并购与基金机构的三百余位观众出席线下参会交流。

    本届年会为观众提供了线上观看、元宇宙互动两种同期直播方式,其中由米勒科技着力打造的虚拟数字元宇宙场景,具有“天空之城”般的未来科技生态感,观众可通过扫码进入元宇宙会场,互动畅游云端美境。新浪财经、搜狐财经、网易财经、腾讯财经等数十个专业频道联合直播,当天累计超过160万人次在线观看活动直播,年会受到各大主流财经媒体和苏州当地媒体关注,竞相报道。

    下午的年会在全联并购公会常务会长、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国祥主持下进行了三场圆桌论坛,邀请到来自金融、科技、投资、资产评估、法律等领域的产业领袖、专家学者、创投高管、精英翘楚共话行业聚焦的社会热点。苏州金融发展研究会会长、苏州市原常务副市长曹福龙,全联并购公会副会长、海西并购俱乐部理事长程亮,全联并购公会顾问刘红路分别主持了三场圆桌论坛。

    年会圆桌论坛三以“并购业务与法律保障”为主题。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并购重组业务实施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圆桌论坛三由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并购法律专业委员会、并购调解专业委员会、并购维权专业委员会、并购估值专业委员会、拍卖服务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特别邀请全联并购公会副会长、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提瑞婷,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苏洁澈,全联并购公会理事、并购估值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高文忠,全联并购公会并购法律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孙敬泽,全联并购公会理事、并购调解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韶松,全联并购公会理事、并购维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怡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心波聚焦并购中的法律焦点问题各抒己见,展开研讨。全联并购公会顾问、学术与培训专业委员会主任刘红路主持本场论坛。

    刘红路首先对参加论坛的各位专家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由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和并购法律、并购调解、并购维权、并购估值、拍卖服务专委会共同联办本场论坛,意味着并购法律服务机构将在促进并购业务、提供法律保障方面发挥更加强有力的作用。希望各位专家从各自专业领域谈谈法律保障与并购业务的关系。他强调,并购业务要在法律保障下进行,包括诉讼、仲裁、调解、资产重组、估值、发牌各领域要做到全方位的保障和服务。并购服务和法律服务相互融合、相辅相成,将在帮助企业化解债务危机、提质增效及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提瑞婷以“破产法治在并购重组中的保障”为题,从破产法治保障的功能设计、保障目标、保障壁垒、保障路径四方面作了精彩发言与交流。提瑞婷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破产法治在营商环境优化、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现在“墙内开花墙内香、圈内热”现象突出,说到底破产法治的退出、重生制度功能发挥还有很大空间。破产是手段、重组是目标,保障是目的。借全联并购公会破产重组工作委员会成立之际,她呼吁:破除认知壁垒,用好破产法治,发挥并购力量,成就重组佳话,实现权益保障。

    苏洁澈以“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规则”为题,从金融机构风险产生的原因、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的特殊性、处置原则和规则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并归纳金融机构中的并购收购风险及规则。苏洁澈强调,对商业交易或者并购提供真正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需建立可预期的准确且具体的法律规则,并能得到严格遵守或者实施。

    高文忠以“另类投资的评估相关问题与实践”为题,从评估师角度讨论困境企业重组中的投资要点。他指出要在危机中看到机会,危机有“危”就有“机”,并结合困境企业重组特点详细阐述了重组中常见的评估问题。他总结道,每一个并购行为既要做到“合法合规”也要做到“合理”,在整个破产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两个“三”,三资即资产、资源、资本,三重组即债务重组、经营重组、管理重组。

    孙敬泽首先梳理了自今年7月份以来涉及民营企业尤其是另类并购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司法保障政策,强调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环境下,要转换思维、盘活资产。他指出,要把重组、重整和另类资产投资,作为招商引资政策的进一步延伸和体现;民营企业的发展需要“打铁还需自身硬”,需要依靠工商联或其他各级组织,更需要受到国家法律的依法保护和平等保护。真正做到法治保障,要做到“落实”“具体”两大要求。

    孙韶松把多年协助企业从事并购交易的法律服务心得总结为三个关键词,即长期主义、周期规则、时代特征。他强调,第一,在长期主义原则下,始终坚守法律底线,才能行稳致远,走的更长。第二,真正认清周期的规律,能够预见性的掌握法律和行业的特点,才使整个并购交易更丰富、更完整。第三,能够看清或者探讨时代的特征,把握时代特点,才能遇山开荒、遇水搭桥,解决实际问题。

    王心波围绕“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与保障”,结合自身多年来的并购经验和典型案例,探讨了并购中涉及到的维权类型和维权手段。他指出,现有的并购法律框架已基本完备,要相信法治环境,要利用法律作用,维护合法权益。王心波表示,全联并购公会的团队力量足够强大,能够为会员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希望各行各业多交流、多沟通,也希望并购工作在更好的法治环境和商业环境下获得更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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