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化新时代下的并购法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成功召开

    作者:cmaa 来源: 日期:2017-5-23 10:00:39 人气:305 加入收藏 标签:

    5月20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和埃克塞特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并购公会和英中贸易协会协办的“全球化新时代下的并购法:中英视角解读”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围绕公司并购法律制度发展与法律风险防范、收购交易以及竞争法、收购与融资三个主题,邀请中英产学研专家共聚一堂,深入交流探讨,旨在寻求新时代并购方向,进一步推动中国并购法律、监管模式和银行体系改革,以促进和规范中英两国投资并购乃至在全球范围内的并购活动。


     微信图片_20170522120651.jpg


    中国并购公会尉立东会长受主办方邀请作开幕致辞,尉会长表示中国企业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国经济转型海外发展策略等再次走到全球化的前台,中国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走了很多的弯路,希望两个机构间可以开展更多更广的合作,为中国资本走出去更加规范化、职业化和市场化提供依据和标准。

    中国并购公会特别邀请葛明监事长,刘红路顾问,张士学副会长,张晓森常务理事,鲍钺理事,董贵昕秘书长以及安永王俊杰合伙人参与研讨会各单元演讲及讨论。


    微信图片_20170522120638.jpg


    单元一:公司并购法律制度发展与法律风险防范

    本单元主讲人为:清华大学汤欣教授、朱慈蕴教授和埃克塞特大学Joseph Lee教授;主持及评议人为:中国并购公会葛明监事长,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悦律师。

    专家们从中国并购近十年来的蓬勃发展原因的分析,到敌意并购中标的方法律保护问题,并深入“宝万之争”中的资本力量的角逐等多个维度,分析了并购法律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得出中国并购法——《公司法》和《证券法》两大主要并购法律体系自2005年修订之后依然存在很多与中国资本市场不相适应的“缺口”,针对资本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几位嘉宾给出了建设性意见。

    专家认为,在针对敌意并购中的并购方,除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还需要对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以及对并购方取得表决权的行使加以时间限制。以上这些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敌意并购的发生。 

     

    单元二:收购交易以及竞争法

    本单元主讲人为:清华大学张晨颖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戴龙教授和伦敦国王学院Renato Nazzini教授;主持及评议人为:中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晓森律师、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雯律师。

    张晨颖和戴龙教授分别就反垄断法中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实践操作中所涉及的问题及在此方面立法“边界性模糊”等进行了深刻阐述,并借此探讨了反垄断法这个“舶来品”如何立足中国并购市场环境以适应中国并购实际情况,并指出反垄断法的完善和发展也标志着中国并购市场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并逐步与世界资本市场接轨。


    单元三:并购融资

    本单元主讲人为: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钺总裁、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Timothy Democratis,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胜律师;主持及评议人为:中国并购公会张士学副会长、安永合伙人王俊杰先生。

    “谈到并购,融资是永恒的话题”。律师,会计师,银行资本研究员和中国境外并购资管专家从经济运行态势、资本流动性及市场发展情况等方面对并购融资的必要性和方式选择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了并购行为的内在逻辑,以及中国银行业从传统的债基业务向更适应市场发展的并购融资资金提供者角色转变的重大意义。

     

    讨论及问答环节

    本环节中,嘉宾们探讨式、启发性的分享了自己研究领域的行业动态和趋势,主要包括:从英方的角度,中国并购走出去需要完善哪些方面;就并购活动中可能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垄断的问题该如何应对;如何看待中国目前的资本管制对并购活动跨国开展的影响;中国立法和监管部门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完善并购相关法律体系;要约收购这种并购最常见的模式为什么不适应于中国;《公司法》、《证券法》的进一步修订对于中国并购的意义等问题做出了深度探讨和解答。


    各单元中,与会嘉宾的积极提问将研讨会的气氛推向高潮。在与会嘉宾热烈的讨论中,本届研讨会圆满落下帷幕。

     

    微信图片_20170522120627.jpg


    栏目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