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亿创投迎来减税利好!哪些创投基金可享降税优惠?
6月19日,证监会在官网发布了一则私募基金监管问答,解答了关于享受税收政策的创投基金的标准及申请流程。
证监会表示,享受该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除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私募基金的管理规范外,还应当符合下列6大条件:
一、创业投资基金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工商注册后5年内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二、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短于7年;
三、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团队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的人员负责投资管理运作;
四、创业投资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金额不超过该创业投资基金总资产的20%;
五、创业投资基金未投资已上市企业,所投资未上市企业上市(包括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创业投资基金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六、创业投资基金未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六大门槛”前三条最为重要,是对机构的“成色”进行评估。在他看来,对实缴资本、存续期限、人员从业经历的要求,是分别从资金实力、管理经验、从业人员专业度三方面设置明确门槛。
同时,他认为第四条中要求机构“单个企业的投资金额不超过该创业投资基金总资产的20%”,一方面是因为创业投资风险比较高,分散投资也是分散风险,更重要的是,以防创投机构为了享受税收优惠而去投资公司,并非真正管理创投基金。
第五条的设置原因是创投基金应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上市公司不符合要求。而第六条中对从事担保、房地产业务的创投机构叫停,是因为担保业务风险大,房地产业务属于国家调控行业,机构不应从事。
此外,证监会称,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证明材料申请表》的内容填写相关信息,证监局将在接收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年度证明材料。
近年来,在各种利好政策的支持下,创业投资基金的规模不断增长。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创业投资基金共有7055只,基金规模1.01万亿元,较上月增加83.31亿元,环比增长0.84%。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创业投资领域利好消息不断,尤其是税负只减不增。
2017年1月1日起,创投企业投向初创科技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八个试点地区(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八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且适用对象扩展至个人投资者,包括合伙制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
2018年5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的55号文将上述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
201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在全国对创投企业投向初创科技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2019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中,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五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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