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购公会中的“两会”代表委员建言集萃
两会声音
2019年两会已经拉开帷幕。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此次全国两会,格外引人注目。
一年来,代表委员们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察民情、收集民意、反映民声,通过一次次考察调研,提出了一份份高质量的提案、议案与建议。
今天,让我们共同关注中国并购公会中的3位代表委员所贡献的真知灼见。

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并购公会常务理事
天明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
姜明
3月5日,在河南省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天明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姜明在发言时表示,民营经济发展迎来新时代。
“今年是我第17次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的报告6次提到‘民营企业’,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5次提到‘营商环境’,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多找市场、少找市长。实实在在地把习总书记2018年11月1日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提出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六个方面政策举措逐一落在实处。”姜明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保护产权必须坚定不移;制造业增值税由16%降到13%;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20%)可降至16%等内容,让民营企业家久旱甘霖,不仅吃了定心丸、打了强心剂,而且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在谈到创业创新话题时,姜明表示,郑州提出要高质量建设各级各类“双创”示范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园等,支持社会力量多元建设创新创业综合体等,更有助于实现创新、创业、创投、创客的良性联动,吸引集聚对接国内外顶尖人才、创新项目、创新金融等优质创新资源,推动郑州市创新创业升级高质量发展,把郑州打造成国家极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中心。
姜明在会上还提出两条建议,一是希望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到的减税降费,平等保护,早日落实。二是建议由国务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国各省市区营商环境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并购公会理事
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
吕红兵
2019年全国两会召开,作为全国律协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提交提案,建议进一步修订刑事诉讼法,明确刑辩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吕红兵介绍,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标志着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进入新阶段,尤其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律师“会见难”的问题,深受各方好评。
吕红兵介绍,2018年全国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及各地方律师协会共接收维权案件642件,其中涉及会见权受到侵害的283件,占总件数的44.08%,侵犯律师会见权的情况有所“回潮”。
吕红兵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查办了一大批涉黑恶案件,形成了压倒性势态。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的增加对看守所律师会见室的供给与服务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下,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数量在增加,参与面更广,参与度更深,也在客观上加剧了看守所硬件设施不足的矛盾。
吕红兵说,解决上述问题应该“软硬兼施”,除了增加律师会见室、建立远程会见视频系统等,并且“上下互动”从立法的高度切实解决,同时“前后夹击”,从后端司法救济的角度予以加强。
吕红兵建议,进一步修订刑事诉讼法。应该在刑事诉讼法总则中进一步明确刑辩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直接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制约、互相配合,并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同时,进一步完善律师法。明确界定律师执业权的具体内容、行使方式、保障措施、救济手段、法律责任。同时,将目前已经实施并行之有效的联席会议制度、应急处置机制、异地协同方式,以及律师协会作为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业主体和职责权限,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规范。
吕红兵建议,应当强化落实《规定》中有关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措施,并应进一步强调: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部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办案机关相关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机构,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负有职责,应当定期开展对律师法实施的监督,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专项监督。对于侵犯律师会见权利期间所获取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应当予以排除,明确不能将其作为定案的依据。
此外,吕红兵建议,由律师协会定期对律师会见工作进行专项评价,出具独立第三方评估报告。律师协会和公安机关共同制定评价规则,对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结果公开等作出规定。机制的建立,既推进建立公安机关与律师队伍良性互动关系,又能加强人民公安队伍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并购公会理事
郑州银行董事长
王天宇
3月7日,河南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天宇在发言中就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出了多条建议。
王天宇表示,社会融资规模总量中银行是主力军,占到90%,中央鼓励企业增加直接融资比例,加大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其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的负债率。而大部分民营小微企业是很难从市场上直接获得融资的,只能依赖银行这块,因此银行是各种风险的承担者。王天宇坦言,随着经济下行,金融风险进一步集聚,因此从客观来讲,银行出于自身风险的考虑,便形成了目前融资难、融资贵的局面。
“常言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互利互惠、借钱不贵。针对这种情况,建设良好信用环境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有着重要作用,”就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王天宇也提出了多条建议。“政府应主动作为,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打击高利贷。建立便捷的债务追偿保护机制,政府公检法司、银行和企业机构共治,方能解决问题”。
同时,王天宇建议要解决风险的分担补偿机制,利用税收奖补等措施建立国家、地方保险机构、银行企业风险分担机制。“并且,政府要整合工商、税收、物价、医疗、海关等数据,建立现代化的信息平台,建立大数据的共享平台,为银行提供企业和个人征信基础数据,才能解决银行精准的授信,找到有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贷款对象”。
在王天宇看来,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还要完善自上而下的担保机制,国家和地方要出资建立各级担保基金,来有力的解决名单内的、可支持的、有竞争力的各地的民营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进而打通银行和企业互不信任的“肠梗阻”现象。“此外,各级政府要设立纾难解困基金、双创基金,帮助企业化解临时的债务危机,渡过难关,用双创基金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我们国家的双创驱动战略”。

全联并购公会(中国并购公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民政部批复成立的非营利性民间行业协会。并购公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全国工商联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并购公会设立于2004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在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广东、山东、贵州、浙江、辽宁、河南、深圳、宁波以及香港、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十多年来,陆续建立了法律、基金、标准、融资、估值与税务、国际、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维权、并购调解、家族财富管理等专业委员会,以及并购交易师培训与认证中心。
并购公会为国内外企业界和政府部门提供战略顾问、并购操作、管理咨询、资产评估、融资安排、法律及财务等投资银行服务,广泛联络各界精英,致力于推动中国并购市场的规范与成熟,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深度结合,促进中国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技术换代升级,促进中国企业的全球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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