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联并购公会组织学习全国政协“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会议精神
全国政协17日在京召开“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出席会议并讲话。全联并购公会专门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全联并购公会会长尉立东,创始会长王巍,党委书记徐林,监事长景柱,顾问刘红路,常务副会长蔡咏,副会长吕红兵、崔利国、权忠光、翟美卿,常务理事邓迪对民营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发表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尉立东
全联并购公会会长、尚融资本创始及管理合伙人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近四成,贡献率近七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公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汪洋主席和刘鹤副总理最新讲话精神,我们要紧抓这前所未有的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期,以公会和各委员会的专业资源、智库优势、全球视野和融合创新,助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融合能力,带动企业融入数字化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构建完善数字技术赋能的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服务好国家战略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在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征程中发挥公会直属商会作用,贡献更大力量。
王巍
全联并购公会创始会长、金融博物馆理事长
数字经济成为疫情后国民经济主战场,而且企业家和民营经济成为创业主体,意义重大。要提升全民数字化素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战略部署。全联并购公会和金融博物馆应当发挥独特的数字化启蒙与数字化赋能功能,专注中小企业的数字化信用系统建立、数字化融资平台和困境资产数字化疏困等一系列现实课题,做出应有贡献。特别在疫情后的中小企业房租减免、人力调整、流动资金注入和产业链恢复等具体难点痛点上下功夫。我们有超过6000位并购交易师和会员,每个人都应该发挥金融技能帮助周边企业加快数字转型和困境资产疏困,成为全国工商联体系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徐林
全联并购公会党委书记、中美绿色基金董事长
5月17日,全国政协召开了推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座谈会,汪洋主席、刘鹤副总理听取了数字经济领域著名企业家的汇报,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汪洋主席和刘副总理的讲话强调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民营经济、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四者之间相互融合、相互支撑的重要关系,向市场业者和投资人传递了明确的信号,非常鼓舞人心,收到了广泛好评,对未来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解疑答惑、增强信心、明确方向、刻画重点的关键作用。数字经济代表着未来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有着融合发展的明显趋势,对绿色低碳转型也起着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新能源体系的构建和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替代,都离不开数字技术和智能技术与新能源体系构建的融合。数字经济还是各主要国家关注的重点,也是未来占据国际竞争有利地位的制高点,围绕数字经济核心技术的你争我夺和博弈也会十分激烈和复杂。我国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有着规模经济显著和专业分工细化的市场条件和基础,已经有了很好的开端,在一些领域占据了领先和有利地位。但在过去一段时期,随着国内监管制度的强化、国际环境的变化,也遇到了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很多企业家处在彷徨困惑之中,在这个关键时期全国政协主要领导和国务院分管领导召开行业座谈会,听取意见、发表看法,明确方向,非常及时,非常解渴,值得我们认真学习思考、加深理解,努力进取创新。
会议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一是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是针对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断强化对我国数字经济企业技术封锁和禁运做出的积极应对,我们别无选择。二是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导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充分挖掘工业互联网发展潜力,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为设备赋智、为企业赋值、为产业赋能。数字技术是工具、是载体,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都可以深度融合,特别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可以大大提高实体经济的运行效率、生产服务的精准响应、消费群体的幸福感应,以及经济社会的能效水平,有利于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三是要厘清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建设更为安全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新的生产要素,对数据的高效规范利用可以优化创新模式,提高创新能力和增长动力,形成新的基于数据的生产力和国际竞争力。四是提出要加强统筹协调,创新监管方式,健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在保障国家网络和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数字经济的监管是新生事物,各国都在探索摸索过程中,都面临监管和发展之间的协调和统筹。我国尤其需要在这个领域厘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防止过度监管、多头监管和盲目监管导致的对发展和创新活力的阻碍,要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的产权保护,形成正向和强有力的产权激励。五是还强调要鼓励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进程。数字经济和技术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力量,与经济全球化有相互推动的作用。数字经济的跨境生产和服务便利性特点,导致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必不可少,可以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分工的优势,这包括生产服务合作、跨境投资合作、跨境监管合作、安全保护合作、国际创新合作、数据和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领域的国际合作,需要秉持开放包容姿态、专业严谨的专业精神来与国际伙伴进行沟通和交流,需要培养更多的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能力的企业家和监管官员来承担国际合作的重要工作。最后要通过国际国内教育,培育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数字经济的专门人才,保持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的人才队伍支撑。
景柱
全联并购公会监事长、海马集团董事长
一,对民营数字科技创新要持包容心态。
反思民营数字科技的创新过程,开始“看不上”,中间“看不懂”,后来“看不惯”。惹了乱子后,不能一棍子打死。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面,刀是切菜的,但也可以杀人。当前要防止刀杀人,而不能影响刀切菜。
二,信心是经济土壤,躺平是经济泥潭。
当前,企业贷款大幅下降,说明企业对经济没有信心,不愿扩大生产。居民贷款大幅下降,说明老百姓没钱不愿消费。
所以,现在特别需要重振市场,恢复信心。而不能用政府代替市场,用监管代替改革。
三,相对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家渴望四个平等。
一是政治地位平等。
二是人文地位平等。
三是法律地位平等。
四是市场地位平等。
刘红路
全联并购公会顾问
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为活跃的创新主体,当前要适应疫情时期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特别要注重厘清数字经济领域中的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蔡咏
全联并购公会常务副会长、国元证券原董事长
此次会议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产业形态,是当前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其发展壮大,除需要大量的科技人才外,就是需要社会资金的大力支持。但是,由于大多数字经济主体均具有“轻资产”的特征及主体持续经营期较短的特点,加上该领域科技创新眼花缭乱、技术迭代迅速,故被认为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融资领域。数字经济领域的融资需求,在传统的“重抵押、看营收”融资模式下,一直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尤其是大中型商业银行,可他们仍然是间融的主力军。对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问题,包括间接和直接融资两个方面,具体建议如下:1.大力提倡和推动“股权和无形资产抵押”的间接融资方式。尤其是国有商业金融机构应认识到:作为数字经济企业主体的股权才是最“值钱”的,因为他们一般都没有厂房及重型设备,有的只是创业者的个体投资及专利技术等;若贷款无法偿还,则会失去这类企业中最宝贵、最有价值的财富,故商业银行所承受的风险完全可测、可控和可承受。2. 大力完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环境。从目前情况看,对数字经济资金投入较大的,多是一些私募股权基金,在“创业板”、“注册制”及“北交所”的效应之下,这几年他们的投入较大,一旦交易所上市放缓、IPO退出受阻,其他退出方式还不健全和完善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影响私募股权基金扩大投资的积极性,金融及政府管理部门应了解他们的需求,下力气完善各地区的股权交易中心,推动数字经济主体到股交中心进行托管和交易,使股权流动呈现“多样化”,避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不利状况;还有,需要推动PE二级市场及“S基金”的形成和壮大,鼓励各类社会资金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手中,收购企业股权的母基金或者已投资基金的份额,促使股权二级流通市场的形成,让股权投资交易“活”起来,避免造成“周期过长”、“无以为继”的状况,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直接融资对数字经济主体长期投入的积极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吕红兵
全联并购公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
全国政协“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上,汪洋主席强调,要“辩证看待和统筹把握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刘鹤副总理指出,要“健全法律法规”;委员们认为要“厘清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因此,推进数字经济法制建设刻不容缓。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加快数字经济等领域立法步伐”。数字经济立法,需要协调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三部大法的关系,核心是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原则。数据安全法专章规定了“数据安全与发展”;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并进一步作出“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的规定;网络安全法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全联并购公会及其法律委员会,还有会员单位中的不少法律工作者,都战斗在数字经济发展第一线,应群策群力为推进数字经济立法做出应有贡献。
崔利国
全联并购公会副会长、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
在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背景下强调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是极具前瞻性的战略布局,提出支持平台经济、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数字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在当前形势下也释放了更为积极和明确的信号。落实这个战略,需要做好一些基础工作,尤其是监管规则体系的建设,一方面是厘清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第二方面是建立健全数据安全规则体系,第三方面,因应鼓励数字经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趋势,需要对特定行业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的审核标准、程序,以及上市后信息披露的规则做进一步梳理,让完善的规则为数字经济企业上市、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持。
权忠光
全联并购公会副会长、中企华资产评估董事长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39.2万亿人民币,北京数字经济规模达2万亿人民币,产业数字化规模达1.34万亿人民币,目前,国内外对数据资产确权和估值还没有权威和可操作的标准和方法,尚需深入研究和探讨。
翟美卿
全联并购公会副会长、香江集团总裁
发展数字经济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是增强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时代要求。“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强调,企业家是最重要的创新主体,支持平台经济、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全民族数字化素质,支持数字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这为民营企业发展数字经济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联并购公会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支持传统制造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切实帮助中小企业用好国家政策,加强与工信、发改、网信等部门协作,深度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大国地位稳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所带来的红利将进一步释放,继续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邓迪
全联并购公会常务理事、区块链委员会副主任,太一云董事长
全球数字经济目前正处于从web2.0向更高阶升级转型的重要时点,区块链、5G、人工智能、数字人、元宇宙等各项技术创新也在快速的融合交汇,形成本世纪的新一代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在高科技领域创业的中国企业家应当十分重视本次讲话中所释放的信号,抓住机遇,更加专注于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突破,致力于探索科技赋能实体经济的更好方式,低下头去服务好各行各业;中国的高科技企业也应该更加坚定的相信未来和放眼世界,结成联合体,积极参与全球竞争,广泛参与全球技术标准的制定,引领全球数字空间治理规则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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