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并购公会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作者:网络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9-6-3 15:33:58 人气:28 加入收藏 标签:

    5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全国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党组成员鲁勇出席并讲话。

    去年5月31日,最高法撤销原审判决,宣布物美集团董事长、并购公会常务理事张文中无罪,冤案平反。该案成为“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标杆案件”。这场座谈会选择在张文中再审改判无罪整整一年后举行,意义极其重大深远。

    张文中亲自到场,他感慨地说,一年前的5月31日,他被最高人民法院宣判无罪,这是他一生永远铭记的日子。他相信,法治阳光会越来越持久地普照中华大地。

    并购公会会长尉立东,常务理事陈东升、常务理事姜明受邀参会。

    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鲁勇表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家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全国工商联愿与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各级法院与同级工商联建立沟通协商常态化机制,共同营造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方同华、朱建弟、刘庆峰、李光宇、陈乃科、姜明(并购公会常务理事)、梁稳根、熊建明,全国政协委员王均金,和王玉锁、毛熠、左晖、孙尚传、孙陶然、李占通、李宗松、余渐富、张文中(并购公会常务理事)、柳传志、洪崎、尉立东(并购公会会长)、陈东升(并购公会常务理事)等民营企业家先后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孙华璞主持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李少平、马世忠、罗东川、杨万明、刘贵祥,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部长白莲湘、法律部权益处调研员姚雄龙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民营企业家:提振企业家信心  为法院“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更好地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以及民营企业家们直接交流对话,听取大家的声音,这一举措让民营企业家们备感振奋。

    民营企业家们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有力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极大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应当为法院“点赞”。

    “近几年,最高法围绕保护民营企业家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许多工作做到了我们心坎上。”谈起对近年法院工作的感受,天明集团董事长、并购公会常务理事姜明十分感慨。

    民营企业家们纷纷表示,他们对法治的最大期望是得到公平对待、平等保护。对于当前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甚至困境,大家直言不讳,对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纷纷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对于民营企业家们的发言,周强一一记录,并予以回应。他感谢大家实事求是、坦诚相待,对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很多真知灼见。他表示,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将认真研究解决,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将着手转化为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切实推动工作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将对司法解释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民营企业的不平等规定一律予以废止。

    周强表示,企业家是全社会的宝贵财富,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和信心。

    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周强强调,要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要加强民商事司法保护,深化对经济新业态的研究,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同时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要继续深入推进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工作,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要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要充分挖掘运用司法大数据资源,为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提供参考。

    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并购公会:在金融服务领域法律保护的意义更加突出

    在座谈会上,并购公会尉立东会长表示,张文中案改判一年以来,社会反响良好,在工商联系统和民营企业家之间引发强烈关注,增强了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感,坚定了企业家投身国家建设的信心和决心,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促进公正司法的大道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充分印证了“一个案例的影响力可能不亚于一沓文件”。

    尉立东会长强调,在金融服务和并购领域,法律保护的意义更加突出。金融服务和并购领域的项目往往涉及的金额较大;产生纠纷的责任直接穿透到企业家个人,责任和风险比较大;而且在并购和重组过程中,由于牵涉面广,情节复杂,一时难以分清。这就需要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准确适用法律、综合考虑案情、给予必要保护。

    尉立东会长还以区块链为例,提出在出台法规对金融服务新业态进行监管时,应当用长远发展的眼光、实事求是地看待。他表示,区块链技术正成为继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之后又一项备受关注的新兴金融科技,之前的不规范和炒作掩盖了区块链的真实价值。不过,随着技术稳步迭代,以及在各个产业的应用落地,其真实价值也逐渐被外界所熟知。习近平总书记也肯定了区块链与人工智能等代表未来技术进步的方向,提到区块链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加速突破应用。

    全联并购公会作为全国工商联唯一的金融属性行业商会,历来重视民营企业家的产权保护,关注金融服务领域的纠纷与争议解决,先后成立了由专业理事组成的法律委员会、维权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在这些专业委员会的努力下,公会搭建与企业家沟通的桥梁,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相关争议纠纷,并积极配合各级法院的诉前、诉中、诉后等工作,参与调解、出具专家意见建议,协助执行等。

    发言最后,尉立东会长还介绍了公会正在筹备成立的并购商事调解中心相关情况,并提出加快推进调解前置程序立法、探索建立各级人民法院与行业商协会的合作机制等建议。


    本次座谈会:两大亮点引人注目

    随着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民营企业利益诉求日益凸显,强化法律服务工作成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和行业商会工作的重要抓手。

    并购公会维权委员会主任陈若剑律师表示,在本次座谈会上,有两大亮点引人注目: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将与全国工商联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各级法院与同级工商联建立沟通协商常态化机制。过去,在用法治为民营企业发展“撑腰”的进程中,国家颁布的有关民营企业的法律法规为数不少,可在现实中,当民营企业维权时,这些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如何实施,在操作层面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由于民营企业缺乏正式合法的体制性的维权沟通渠道,对于侵害民营企业合法利益的不公司法行为,在进行维权时往往遇到重重困难。这次座谈会提出的“同级法院与同级工商联沟通协商常态化机制的建立”是一种很好的制度设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将成为工商联和行业商会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突破点,在我国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这次座谈会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系统化推进为民营企业维权工作,将成为中央精神和个案执法的衔接点,成果非凡。最近中央三令五申出台保护民营企业的宏观性政策,而实践表明,坚持规范执法司法、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仅仅靠发文件是不行的,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建设入手,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正当权益关键在落实。但民营企业单凭个体的力量呼声弱小,要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建立民营企业维权协调机制和服务平台。在立法中健全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立法工作机制,在执法中对不正当行为要及时纠正,注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最终实现常态化,成为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运作体系中的一部分。

    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民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法治要起到保障撑腰的作用。面向未来,并购公会将继续创新工作模式,努力提升自身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法律委员会、维权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快并购商事调解中心的建设,开展法律咨询、个案维权、宣传教育等法律服务,引导支持商会维权、行业维权,保护民营企业、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打通工商联、公会、相关部门多方联动的维权通道,为促进两个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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