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购公会获得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1-28 23:30:40 人气:31 加入收藏 标签:

    此前,根据全国工商联和民政部的政策指导意见与统一安排,并购公会于2010年4月正式开始申请注册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按照相关申请程序的规定,并购公会先后获得了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等三家作为并购公会行业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复确认。

     

      在完成相关流程和登记手续后,并购公会于2012年1月取得了民政部《关于全联并购公会成立登记的批复》文件,并于近日正式获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从而完成了全部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申请工作,成为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中第一批获准成立单位。

     

      在此,感谢并购公会全体会员多年来对并购公会的支持。正是依托广大会员单位共同努力,才使得并购公会取得了今天的业界地位和社会认可。并购公会将不断开拓进取,以期为全体会员提供更全面与更优质的服务。

     

      同时,以此为契机,并购公会亦将进一步规范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更好地发挥行业组织的职能,有效促进我国并购行业的健康发展。

     

      并购公会拥有国内最杰出的并购精英;并购公会奉献前沿的资讯与研究成果;并购公会致力推动市场的规范与成熟;并购公会构筑信息共享与交流的平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加盟并购公会!

     

      点击了解并购公会会员服务条例(http://www.ma-china.com/chinese/zhuce.htm

      点击申请加入并购公会会员(http://www.ma-china.com/chinese/chinese.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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