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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拉法基集团间接收购四川双马项目
交易方
法国拉法基集团
四川双马集团
项目概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四川双马集团,其隶属于绵阳市国资委,分别由绵阳市国资委和双马集团工会分别持有其股份。东方高圣协助拉法基与被收购方达成股份转让协议。2005年11月15日,经过多次谈判,绵阳国资委和双马集团工会分别与拉法基中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和《工会股权转让协议》。绵阳国资委和双马集团工会分别向拉法基中国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双马集团89.72%的国家股股权和双马集团持有的10.28%的社会法人股股权。2006年12月29日,通过国资委、发改委、商务部、证监会、国家工商总局的收购审批后,双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拉法基从而完成对四川双马的间接收购。
项目特色
拉法基收购四川双马项目是外资收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现产业性重组的典型案例。在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必须完成的大势下,拉法基集团以第一大股东身份参与四川双马的股改,这是世界500强企业参与中国股改的第一个案例,为整个股改增添了一抹国际化的色彩。该项目历时近两年,完成了国资委、商务部、发改委、证监会收购无异议、要约豁免、股权分置改革等相关审批工作。也是集外资收购、上市公司收购、要约豁免、股权分置改革及国企改革、产业整合等于一体,且恰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颁布,在资本市场中成为关注焦点,亦被称为新办法实施后第一例外资获得要约豁免案。
东方高圣作为收购方的财务顾问,在整个项目过程中担任了总设计师的角色,全面负责协调收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凭借卓越的专业水平,帮助客户成功实现其收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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